本标准适用于冷(温)冲压制作板式换热器传热板用的工业纯钛板材。
1、牌号、状态、规格
2、技术要求
2.1 化学成分
2.1.1 板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板材按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分为Ⅰ级和Ⅱ级。
表1
牌号 | 状态 | 厚度
mm | 宽度mm | 长度mm |
TA1—A | M | 0.6~1.0 | 300~1000 | 800~3000 |
表2
牌号 | Ti | 杂质元素,% 不大于 |
Fe | C | N | H | O | 其他元素 |
单个 | 总和 |
TA1—A | M | 0.15 | 0.05 | 0.03 | 0.012 | 0.10 | 0.10 | 0.40 |
2.1.2 用户无特殊要求时,其他元素不做检验。
2.2 尺寸允许偏差
2.2.1板材厚度、宽度、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mm
厚度 | 厚度允许偏差 | 宽度允许偏差 | 长度允许偏差 |
0.6、0.7、0.8 | ±0.07 | +15
0 | +20
0 |
0.9、1.0 | ±0.09 |
2.2.2 可提供中间尺寸的板材,其厚度允许偏差按相邻较小规格执行。用户要求时,经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尺寸规格或允许偏差的板材。
2.2.3 板材的不平度应不大于1.2%。
2.2.4 板材边部应剪切整齐、无裂口、卷边,允许有轻微的毛刺。
2.2.5 板材各角应切成直角,切斜不应超过板材宽度和长度的允许偏差。
2.3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2.3.1 板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板材进行弯曲试验时,弯曲至表4规定的角度后,试样弯曲处的外表面和侧面应完好。
牌号 | 状态 | 级别 | 抗拉强度
σb N/mm2 | 规定残余伸长应力
σr0.2N/mm2 | 伸长率δ5% | 弯曲度α度 | 杯突值mm |
不小于 | |
TA1-A | M | Ⅰ级 | 240
| 170 | 55 | 140 | 9.5 |
Ⅱ级 | 240 | 170 | 47 | 140 | 9.5 |
注:产品级别应在合同中注明。
2.3.2 用户对板材性能有其他要求时,应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2.4 晶粒度
钛板材的平均晶粒度的判定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2.5 表面质量
2.5.1 板材表面应光亮,不允许有氧化皮和氧化色及过碱、酸洗的痕迹,但允许有轻微的发暗和局部水迹。
2.5.2板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穿(针)孔、起皮、压折、金属和非金属夹杂物等宏观缺陷。
2.5.3板材表面允许有局部的,不超出厚度公差之半的划伤、麻点、压痕、凹坑等缺陷,但应保证最小厚度。
2.5.4允许顺轧制方向用刮刀或粒度不低于100目的砂轮清除表面局部缺陷,并对清理处进行拋光。清理后的板材厚度不应小于最小允许厚度。
2.5.5对表面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如涂膜供货等),可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3、试验方法
3.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
产品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 4698进行。
3.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方法
3.2.1 室温拉伸试验按GB 228进行。拉伸试验的试样应符合GB 6397表10中P1的规定。
3.2.2 弯曲试验按GB 232进行。采用15mm宽的试样,弯芯直径为板材厚度的3倍。
3.2.3 杯突试验按GB 4156进行。冲头直径为20mm。
3.3 不平度测量方法
板材不平度由处于检验平台上的板材表面与放在板材任意方向上的直尺之间的最大波谷确定。其值按下式计算:
不平度(%)=H/L×100
式中:
L-板材表面与直尺两接触点之间的距离,mm;
H-与L所对应的板材表面与直尺之间的最大垂直距离,mm。
3.4 尺寸测量方法
板材厚度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和距边部不小于10mm处测量。
3.5 晶粒度的测量方法
晶粒度测定参照GB6394进行。推荐的试样尺寸为:20mm(沿板材宽度方向)×15mm(沿板材长度方向)。规定检验纵向(沿板材长度方向)断面。
3.6 表面质量检查方法
板材的表面质量用肉眼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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