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钛加工件,钛异形加工件
规格:外径(100~800mm)内径(40~100mm)×高度
状态:热锻、机械加工
牌号:TA1、TA2、TA7、TA9、TA10、TC4、TC11
执行标准:GB/T 16598、ASTM B 381、ASM 4928
交货状态:退火状态(M)热加工态(R)火,超生波探伤)
包装:采用木箱扎带泡沫纸纸箱编织袋等符合运输安全的材料包装。
表面处理:车光、倒角
表面质量:两个端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3.2Lmm(以满足超声检验要求为准),内、外侧面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12.5mm(外圆周面需进行超声探伤时RA应不大于3.2mm),倒角半径为5~15mm。
产品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重皮等肉眼可见的缺陷。表面局部缺陷允许用修磨的方法清除,清理深度应不超过其尺寸公差并应保证其最小允许尺寸。清理深度与宽度之比在两端面应不大于1:6,在内、外侧面应不大于1:10。外侧面修磨应顺轴向。
表面光洁度:清洁,无尘,更好的耐酸使用寿命。
测试: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测试,超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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